为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力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举成功。现就2011年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创建的理念,按照“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拓展深化、增强实效”的原则,落实李亚书记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国测评中取得好成绩,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举成功作出教育系统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构建以学校为主的“三结合”教育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一要积极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力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念,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二要组织办好家长学校,加大对家长先进家庭教育理念的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三要以社区活动场所为依托,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校外活动空间,组织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校外活动。
2.以课堂为主阵地,保证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提升。要在认真执行德育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深化“生理、心理、伦理”三理教育,开设心理健康、生理卫生等教育课程。要增加文明城市创建课时、普及创建知识、文明礼仪等,全面实施以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新三项教育,确保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要注重发掘学科德育渗透点,让“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口号和行动,落实在课堂,显效于社会。要上好综合实践课,建好、用好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利用课外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以各项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种道德主题活动。围绕“在家孝敬父母、在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主题,以深入开展“学‘三理’知识,做美德少年”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优秀童谣征集传唱、“童心向党”歌咏比赛、网上寄语、文明小博客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节庆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教育实践活动。以诵读中华经典和红色经典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青少年诵读活动。认真组织“美德少年”、“文明小公民”、“小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养和良好品质
4.深化“十万学生文明礼仪进家庭”活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普及公民思想道德知识和文明礼仪规范,深入推进文明礼仪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通过多种活动形式,推动学生文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5.深入开展城乡志愿服务活动。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城乡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加强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志愿者注册、管理和活动机制。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开展。精心组织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不断深化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抓好重大节庆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
6.加强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城管、环卫、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加强学校学生安全和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引导师生在社会和公共场所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文明出行,让文明城市创建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行动。
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要在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辅导,培育一批示范心理咨询室,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认知观、情感观和行为观,建立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积极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促进广大未成年人正确面对社会、学校和家庭。
8.做好创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许昌市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及《许昌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工作中,材料审核部分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对照《许昌市教育局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分解任务,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针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调查研究,掌握动态,解决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建立台账,强力推进。为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各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工作台帐,明确目标和完成时限,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定期总结点评落实情况。
3、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网络中心等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内容,宣传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人人皆知,营造解放思想、加快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真正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4、加强督查,严格奖惩。由教育局组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全程督导,跟踪问效,确保教育活动、创建材料等各个环节,无差错、不失分、拿高分。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教育系统和全市考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创建工作和效能告诫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
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表1.doc
附件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任务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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