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学校: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许昌市教育系统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