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创建 > 关于转发《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08月25日 00:00:00 访问量:46

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

现将《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用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广播站、电视台、LED显示屏及校内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用语.doc
编辑:站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60EDU网校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 特此声明。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文会街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