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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2010年03月25日 00:00:00 访问量:57

 

 

 

    许昌市第二中学文件

                                                       

【校字2010  1 号】

许昌市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内部活力,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81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许昌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许政【2009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办法。

一、     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的领导工作,学校专门成立“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长: 冶慧玲

副组长:马建伟  马宗会  袁惠召  孙吉培  郑明芳  李建军

成员:各处室主任  工会主席  工会委员

二、绩效工资来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照规定每月发放给每位教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总额由财政部门按要求拨付给学校,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再次分配。

三、分配原则

1、即要坚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3、强化平时,注重成效,打破平均主义。坚持按工作量、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实效,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合理拉开差距。

4、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根据学校及教工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边实施边完善,目的要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分配办法

3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以下各项比例标准进行分配:工作量、考勤、班主任补贴、教育教学过程及业绩。

1、工作量:占总量的60%。

1)工作量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核算,每学期首先要核算出当学期全校各岗位的工作量总和,则每个人量的

 


 

 

                   绩效工资总量60

        绩效分配数=                            ×个人实际工作量  

                   全校工作总量

 

 

(每学期的实际总工作量不一样,总分配基数不一样,所以各学期1个工作量的分配数也不等)

2)各学科每周满工作量标准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8课时/周为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含各项活动)10课时/周,音乐、美术、微机12课时/周。

3)班主任按半个工作量计算,各行政岗位所占工作量按学

校对该岗位核定的工作量为准。

4)教职工男57周岁以上,女53周岁以上担任工作量的1/2

即为满工作量。

5)担任双课头的教师每周加1课时,毕业年级任课教师每

周加1课时。

2、考勤:占总量10

教职工的考勤占绩效总量的10%,全学期全勤可得到绩效总额10%,若有请假、矿工等现象,按学校考勤制度进行扣除。扣除部分用于调代课老师课时补贴。

附考勤细则:

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矿工1天扣50元;私自调课1天扣10元,签到每缺1次扣5元;升旗、会议、市教研活动迟到1次扣5元;学校查岗,缺岗1次扣15元;不请假离岗扣5元;学校期中期末监考请假按病事假的2倍扣钱。以上各项累计计算。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勤依据办公室及教务科的考勤记录为准,每月一公示。

3、班主任补贴:人均150/月(5%-10%

1)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岗位,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班主任工作量除按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外,设立班主任津贴人均150/月。按政教科对班主任的考核进行分配,优秀占30%,考核优秀给予适当奖励。

2)班主任津贴人均按150/月,若不足当学期总量的10%,剩余部分纳入该学期考核第1项工作量中做为基数进行考核。

附:班主任考核细则:

3)其它补贴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执行

4、教育教学过程及业绩:占总量20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1)师德师风:占总量的5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出有违师德、触犯《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事情,如:为个人私利向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推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驱赶差生等查证属实。学校点名批评1次扣30元、警告处分1次扣60元、记过处分1次扣100元;若有举报并查证属实,通报批评1次扣60元、警告处分1次扣100元,记过处分1次扣150元。

2)教育教学过程:占总量的5

违反《许昌市第二中学课堂管理制度》、《许昌市第二中学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课堂管理松懈,查证属实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人次扣1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每人次扣2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扣完(《许昌市第二中学课堂管理制度》《许昌市第二中学教学安全管理制度》见附件一、二)。

教案:每学期学校定时或不定时对科任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每缺1次扣10元。

听课记录:每学期学校定时或不定时对科任教师的听课记录进行检查,期末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统计,每缺1节扣5元。任课教师每学期15节,教研组长20节,教学校长、教务科正副科长、教科室主任每学期听课25节,校级听课情况由教育局检查。

评教评学:教务科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评教评学活动,学生总评不合格者扣30元。

作业检查:每学期学校定时或不定时对任课教师的批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学校要求者1次扣10元。

3)工作业绩:占总量的10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任课教师: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所教班级平均分,高出校平均分或低于5分以内(含5分)者为A等奖,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低于校平均分5分以下为B等奖,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

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和行管人员:工作业绩由考推组成员、教研组长、年级主任、中层以上领导按一定标准打分,总评结果参照任课教师AB等次的比例,确定每人的档次,按10%、9%发放。

五、绩效工资发放其它要求

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全学期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见习期教师按国家应发标准发放。

编辑: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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