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创建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场所提出哪些要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场所提出哪些要求?

2013年05月25日 00:00:00 访问量:105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乱停乱放、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等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无污言秽语、无嬉闹现象。

编辑:站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60EDU网校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 特此声明。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文会街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